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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布置会


作者:宣传部 熊龙英 李艳红

10月20日下午,我校在二报告厅召开“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布置会。会议由校长刘国繁主持,副校长刘小波对校内“拆违控违”专项工作进行部署。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湘潭市城区拆违控违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拆除违章建设(含户外广告)报告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成立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二级单位成立工作领导组和工作机构,于今年9月开始启动校内拆违控违工作,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单位和个人违法建设自查报告上报、集中整治四个阶段推进,要求学校教职员工(含退休人员)个人存在的违法建设必须在11月20日前自行拆除。
刘小波在会上指出,湘潭市“打非治违”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学校也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之作为推动校园环境建设、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一个重要契机。他通报学校工作方案后强调,各单位和个人要高度重视校内“打非治违”和“拆违控违”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做好摸底、上报。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各单位都要行动起来、动员起来,对于经认定需要拆除的违法建设,必须要自觉主动地拆除到位。在工作过程中,特别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尤其是对离退休老同志的思想工作要做扎实做到位。
刘国繁强调,全校要按照教育厅和湘潭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通过集中开展“拆违控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的综合治理,坚决遏制校内违法建筑的行为,确保取得整治成效。全校要广泛宣传发动起来,做到人人知晓,个个支持,主动投身到这项工作中去。他特别强调要强化法制意识,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同时要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主动拆除违法建筑,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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