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垂林 刊发时间:2008-04-28 13:46:15 光明网-光明观察
最近,达赖和家乐福事件点燃了中国人沉寂已久的爱国主义热情,这种爱国主义一方面寻找可以凝聚一起的共同语言,组建自己的防御同盟,壮大实力;另一方面则寻找可以一致对外的力量,发掘攻击对象,得理不饶人。爱国主义组建爱国同盟是一股很积极的力量,是国民认同感的一次宣言,可是爱国主义的攻击力量却时时显得盲从和六亲不认。在家乐福事件之后,网上又有人将成龙代言日本产品的事和图片重新放到网上,将李连杰与达赖的合照再次放到各大论坛中,其目的很明显,就是把成龙和李连杰当作攻击对象。去年,因为周润发在《加勒比海盗3》的海盗王形象有“辱华”嫌疑,导致无法在内地上映,再到成龙在好莱坞拍摄的电影《尖峰时刻3》,传因打击中国黑帮家族的故事而被疑为辱华。
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辱华”的箭已不只是对外,俨然变成了胡乱扫射的乱箭,抗外的同时也达到了拒内的“神奇效果”。倘若有类似于“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矛头直接对准中国人的事件,我们站出来抵制是对的,足以表现国人民族尊严和凝聚力,这种有针对性和有原则的反抗是一种精神,是一种具有民族认同感的成熟文化,更是一种气节。
但是如果把那些客观描述中国国情或者中国人生存状态的事件也当作“辱华”事件来对待的话,我们就是在虐待中国人的形象,就是在埋没我们的文化,就是抹黑咱们的民族气节。
“反辱华”情节已经虐待了国人的耻辱感。民族的耻辱感应该来自本民族的行为,我们因为自己的行为而感到光荣或者耻辱,而不是外国人说一句或者骂一句就是耻辱,外国人对中华民族的辱骂是外国人的耻辱,损坏的是他们民族的面子。当外国人对中国人有不好的看法时,我们应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如果外国人对中国人的这种看法是正确的,那么就不是辱华,那就是事实;如果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那就是外国人的耻辱,我们需要做的是纠正他们的错误看法,小事化了,而不是把一个原本平常的在任何民族内都存在的事情弄得满城风雨。
“反辱华”情节助长了中国人的“舆论虚荣心”。中国人总有那么一种喜欢听别人赞扬自己的评价,喜欢被舆论捧成“优点明星”,比如“中国人勤劳”、“中国人善良”、“中国人有创造力”等等。不管这些优点是不是自己的专利,中国人总想在舆论的商标中申请自己的“优点专利”,一旦别人有异议,中国人就会像发狂似的的去争取,殊不知每个民族都是有优点的,而自己所拥有的优点其实也是其他民族的优点,很多民族是存在性格共性的,这其实也是人类的共性——优点和缺点的共和。舆论有时候是客气的表达,有时候是不客气的表达,寻求在这种对人类的共性的评价之上的舆论虚荣心是毫无意义的。
“反辱华”情节扰乱中国人的判断能力。人类对事实描述和价值的评价是不一样的,对事实的描述是对“有”或者“没有”的客观存在的表达,而对价值的评价这是对“好”与“不好”的主观认识的表达。如果要对辱华进行范围的概括的话,辱华只能是指价值的评价,并且只能确定为是对普遍认为是“好”的东西的“不好”的评价,而不能包括对普遍认为“不好”的东西的“不好”的评价,更不能包括对事实的描述。
我们现在犯的一个最严重的判断错误就是,把那些对中国国情或者华人实际生存状态的事实描述也当成了“辱华”事件来对待,如果美国真的存在华人黑帮的话,成龙的《尖峰时刻3》就是反映一个华人在外国生存事实,就不应该随意的贴上“辱华”的标签,况且这只不过是一部电影,只不过是一种艺术的表达形式,一部电影里面有华人黑帮并不代表到处的华人都是黑帮,更不代表外国人在其他国家就没有黑帮。我们得实事求是,不能犯一些基本的常识错误。
如果把对事实的描述也当成是“辱华”的话,穷人就没法活了,因为“穷”也会有损国人的面子,“穷”也是“辱华”;抗洪救灾也是“辱华”,因为抗洪救灾是对中国局部困难的描述,有损国家形象。
“反辱华”事件的起因的多种多样让人感到惊讶,或许一不小心踩到一张人民币,也会因“辱华”罪而受到“舆论的审判”,普通人还没关系,没人关注你,舆论的焦距不会投放到你身上。如果是名人的话,或许五年都难翻身!
“反辱华”是中国人民族躁动情绪极端化的表现之一,是民族自卑的呻吟声。一个自信的民族其实不必在乎其他民族的看法,我们要做的就是往前发展,用发展来解决问题,用国家实力来消解外国人对我们的偏激看法。
不必太过于悲观,辱华也反映了外国对中国崛起的嫉妒,在遭到他人嫉妒时,我们应该更低调,把精力放在发展上,让外国人真正的服我们。
但愿我们能尽快从“反辱华”的自虐中走出来!也希望那些爱国主义者分清是非,不要乱找攻击对象,切莫自取其辱!(作者:钟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