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我校 “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工作方案专家审定工作会在主校区召开。学校“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包括学校校长刘国荣,副校长刘迎春、刘国繁、彭晓、宁立伟及株洲齿轮有限责任公司代表谢耀东,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蔡罗强、尚小强等,就《湖南工程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工作方案》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工作方案》、《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工作方案》进行了为期一天的认真、详尽的审定。
研讨会上,刘国繁对国家“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背景和我校参加这一项目的工作情况作了介绍;教务处处长刘建强、电气工程学院院长黄绍平、机械工程学院教师彭浩舸分别就学校工作整体方案和专业方案作了汇报。与会专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修改意见。
刘国荣对我校参与国家“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到成为国家“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首批试点学校的重要性,明确这是加快学校发展,扩大学校影响,使学校走在同类高校前列的重大机遇,是学校当前的头等大事;二是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结合专家提出的意见,仔细领会精神,认真进行修改,务必成功,不许失败。
“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是教育部为主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社会需要,培养、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工程技术人才而制定的高等工程教育改革方案,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教育部现组织包括“985”大学、 “211”大学、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和省属本科院校在内的全国50余所工科院校进行研讨。我校是9所省属本科院校之一,也是湖南省仅有的2所学校(另一所为中南大学)之一。2009年10月和12月,应教育部邀请,副校长刘国繁两次代表学校在北京两次参加“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研讨会。
我校党委、行政将参与国家“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作为学校发展的重要契机和重大教学改革工程,并拟定了学校的基本工作思路,即:以学校多年积淀的办学理念、办学经验、办学特色与优势及行业和社会影响为基础,以传统优势、特色专业为依托,以实际工程为背景,以工程技术为主线,借鉴世界先进国家高等工程教育的成功经验,通过教育和行业、学校和企业的密切合作,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培养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优秀工程师。为保证“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专家指导委员会、校企联合培养协作组,各试点专业成立“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工作小组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的组织、指导与管理,并决定对首批参加试点的专业在人财物和政策方面提供大力支持。
“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本科层次设工学学士,作为工程学科人才培养和工程师培养共同的基础层次,培养模式采用校企联合培养。我校确定以学校的传统优势、省级特色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为首批试点专业,并计划2010年下半年,在新生中选取5个条件好的工科专业进行试点;2011年开始,在各工科专业新生中,择优选拔组建各专业的“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班。试点班实行“3+1”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参加试点班的学生前3学年在校学习,最后1学年在企业学习。
教育部对参选“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高校采用成熟度评估方式进行。参加“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研讨会后,高校将本校拟定的试点方案上报教育部,经教育部专家组、行业专家组和工程院院士指导组三次审核通过,获教育部批准,该校方可加入“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经过校内多次研讨,我校试点方案定稿后将于2010年元月5日前上报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