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各部门:
2010年度我校教职工的普法考试安排如下:
一、处级干部的考试
考试时间:2010年11月30日(星期二)下午3:00—5:00
考试地点:主校区教学楼B —306教室、307教室
考试方式:开卷考试
巡 考:谢伯端 娄炳林
要求:请各党总支书记通知本党总支的全体处级干部按时参加考试,并对号入座,湘潭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将派员分发试卷和监考,收回考试卷、阅卷,公布成绩,请大家提前15分钟到考场。如不能参加考试,请提前到宣传部请假,另行安排时间补考。有关资料和考试用书《湖南省“五五”普法2010年读本》在11月29日到宣传部领取。
二、非处级干部的教职员工的考试
各部门的非处级干部全体教职员工参加普法考试,以各党总支部为单位组织,考场由各党总支安排,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巡考。以下两个部门参加考试的人数为:后勤50人;保卫30人 。
考试时间:12月7日(星期二)下午3:00—5:00
考试方式:开卷考试
请各党总支在12月7日上午到宣传部领取考试卷和考试资料。
党委宣传部
2010年11月29日
附:
湖南省干部年度学法考试考场规则
一、应考人员在考试开考前15分钟入场,按考场号、座位号对号入座。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45分钟后,方可交卷出考场。
二、应考人员用墨水笔或圆珠笔答题,考卷姓名、工作单位等要填写清楚,凡辨认不清的试卷可申请更换。
三、应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不准大声交谈,不准抄袭他人试卷,不准互相交换试卷,不准代替未参加考试者答卷,不准在考场内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四、考试时间一到,应考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放在桌上,人即离开。应考人员不得将试卷带出场外。
五、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仔细查对应考人员情况,防止代考;发卷时未到场的人员一律不发试卷,以防代做;切实维护好考场纪律和秩序。
六、考试时量开卷为120分钟,闭卷为9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