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18日,我校中层干部换届工作正有序进行,竞聘人员信心满满地全面展示自己,测评人员也严肃认真地听取演说、做好记录,及时投票,为学校选出新一届中层干部尽责履职。
这已是我校第五次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大家对换届程序、要求、纪律也已十分熟悉,工作进程紧而不乱。我校干部管理工作尤其是干部换届和干部考核一直走在全省高校前列,是被学习和模仿的对象。此次如何推陈出新,又符合新时期中央干部管理和人事制度的新要求,在3月10日召开的启动会上,党委书记刘国荣就宣布了举措。他说:“此次换届工作就是要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到处级领导岗位上来。”
如何选出名副其实的好干部一直是干部工作的重大问题,我校在这个问题上同样处于探索之中。在不久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教职工对此没少提意见和建议;在中央“四个全面”的新常态下,中央新《条例》无疑为这一问题指明了方向。据组织部负责人介绍,今年正好借干部换届的契机,贯彻新条例体现于实施方案的方方面面,简要说来是“不唯分,不唯票,真正把好干部用到合适的岗位上”。那到底怎么来实现这一目标,“八不同”的举措表明了党委的决心和态度。
——改变以往单一会议推荐方式,增加谈话推荐,便于党委更加全面地了解群众对应聘者的评价。
——改变过去“非是即否”的单一推荐意愿,改为“优先推荐”、“推荐”、“一般推荐”、“不推荐”四档,分别对应于1、0.8、0.6、0.4分,可以更贴近投票人的意愿,从方式设计上减少拉票继而有效防止拉票行为的发生。
——首次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借鉴我校干部年度考核网络测评的经验,采用电子投票和计票,增强投票的便利性,减少现场书面填票的相互干扰,也大大减轻统计工作量,提升准确度。
——更加注重一贯表现、人岗相适。根据新《条例》要求,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不再作为重要依据。即真正做到“不唯分,不唯票”,将民主推荐情况与干部平时一贯表现相结合,党委统筹确定人选。按照人岗相适要求,对于在教学院和机关之间的换岗人员的经历和年限作出了新要求。
——严格组织考察。将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政情况,对个人档案逢提必查。
——扩大了选拔和轮岗交流范围。此次将总支书记首次拿出来面向全校公选,就是要将总支书记选优选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轮岗方面也扩大了面,加强了执行的力度。
——调高了女干部的年龄界限。将继续担任中层干部的年龄定在了55周岁以下,不再区分男女,做到了与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政策的一致。
——卸任干部转岗工作。因年龄原因不再聘任的处级干部,学校要求转岗,不再“退二线”,有效解决以往的诟病与尴尬。